浔兴建筑学院教师学习《章程》

作者: 时间:2018-03-06 点击数:

浔兴建筑学院学习《章程》

2018年3月5日我院在2教103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章程》,本次会议由唐荣明院长主持。

本章程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分为十部分:1.学校管理,2. 教学、教务管理,3.教学质量评控管理,4.双创工作管理,5.科研、对外合作交流管理,6.学生管理,7.人事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管理,8.后勤与资产管理,9.安全保卫管理,10.财务管理。此次我院全体老师主要学习教学质量评控管理。

  《章程》规定,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明文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按工作职责和贡献使用公共资源权、公平获得发展机会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公平获得奖励权、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申请救济权以及学校规则或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享有使用教育教学资源权、组织和参加社团和文娱活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

这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着重总结和升华了我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校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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