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涂婉玲 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7】2号),提升浔兴建筑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现学院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全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专业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其他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相关事宜。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唐荣明

副组长:涂婉玲

实验室安全管理人:陈伟池、姚阿娜

成员:蔡加强叶加根王碧娜

二、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制度规定、应急预案等)。

2、组织、协调、督促各教研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3、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学院师生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5、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6、组长为我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职责

1、陈伟池负责建工实训中心建筑材料实验室、原材料加工实验室、施工作业实验室、工程测量试验室、室内施工工艺展示室、新材料展示室、室内设计工作室等区域的安全管理。具体职责详见《浔兴建筑学院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姚阿娜负责工程制图实验室、建筑类电子信息实训室等区域的安全管理。具体职责详见《浔兴建筑学院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浔兴建筑学院

二〇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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