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建筑学院
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学生实训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实训室,到达指定的工位,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换。
二、不得穿拖鞋进入实训室,不得携带食物、饮料等进入实训室,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随意走动,不得乱摸乱动有关电气设备。
三、室内的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般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任何接、拆线都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四、设备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老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电器设备安装检修后,须经检验后方可使用。
五、实践操作时,思想要高度集中,操作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内容,不准做任何与实训无关的事,
六、要爱护实训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和公共财物,凡在实训过程中损坏仪器设备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写报废单或损坏情况报告表。
七、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造成损坏者,由事故人作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或处分。
八、保持实训室整洁,每次实训后要清理工作场所,做好设备清洁、归位和日常维护工作。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浔兴建筑学院制
2018.3.9